澳外资购房审查提速 六名中国买家面临迫售
发布时间:11/19/2015 5:02:27 AM 来源: 浏览:762
澳洲联邦政府加大力度打击外资非法购房行为,11月18日周三,澳财长莫里森发令要求7套房产限期出售,这意味着自今年3月首个迫售令下发以来,被“清理”的房产总数达到19套。
ACB News《澳华财经在线》报道,莫里森财长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我们深信外国投资对国家有着重要价值,但这种投资必须按我们的条件、依据我们的法律,以有利于所有澳洲民众的形式进行,且不违反国家利益……想要绕开规则行事的外国投资者始终必须还是要遵守它”。
据悉,本次查处的房产中有6套为中国大陆和香港投资者所有,有多套位于墨尔本和黄金海岸。一中国人在未经澳政府允许的情况下,在墨尔本Hawthorn East买下价值520万澳元的宅邸,被澳大利亚税务局ATO调查发现。一德国人拥有的小型房产,位于新州北海岸Bellingen,购价15.4万澳元,是价格最低的一套。另外,出于保护国家利益,莫里森财长还否决了一伊朗投资人购买墨尔本Canterbury一处商业地产的申请。
自今年五月澳外资监管委员会(FIRB)将房地产监管部分职责转交后,澳税务局共调查了1044起案例,其中有532起调查仍在进行当中,上述墨尔本宅邸是ATO使用数据比对技术查出的首套房产。按政府的特赦规定,于11月30日前自愿上报的房主将有12个月的时间出售非法购得的房产,而非通常的3个月。特赦令下房主可免受刑事追责。本轮查处的7套房产均为自愿上报,属于特赦范畴。
莫里森财长告诫称,特赦期限过后被发现非法持有房产者将面临包括刑事处罚在内的严厉惩罚,及三个月的迫售窗口期。他同时提醒道,有些房产最初购买时是合规的,但由于情况发生变化构成违反外国投资法规的行为,这种房产也将被要求转售。例如,如果在持有临时居民身份期间购房的人,重新变成外国居民后,将无权持有澳洲房产,情况有变化就必须转让房产。
莫里森表示,特恩布尔政府在打击外资违规上立场坚决。“我预计未来还会发布更多的迫售令,我再次作出告诫,购买房产的外国投资人必须遵守澳洲法律”。目前参议院正在审议立法草案,政府要进一步确保违规或者协助他人违规的行为得到充分查处。将通过这些法案增强民众对房地产领域外资监管的信心。
澳外资条例规定海外居民在澳只可购置新房,不得购买现房。根据拟将施行的外资监管新规,非法购房的外国买家将面临最高12.75万澳元罚款或最高三年监禁,外国公司面临最高63.75万澳元罚款;协助外国人非法购房者将面临民事和刑事处罚,个人罚款4.5万,公司罚款2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