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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取消外汇券商使用客户资金特例 切实托管

发布时间:11/8/2016 12:44:12 PM 来源: 浏览: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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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华财经在线 11月8日讯 澳大利亚向美国、加拿大、欧盟等司法辖区看齐,澳政府宣布改革零售性外汇经纪行业客户款项管理规则,提供场外衍生品的外汇券商将面临明确“红线”,须做到令行禁止。
 
ACB News《澳华财经在线》报道,到目前为止,澳大利亚是少有的几个仍允许零售性外汇券商在特定情况下将客户资金,用到运营资金等“其它用途”的国家,然而这种特权不久将取消。澳政府将改革客户款项条例,明令所有资金必须置于信托状态。政府计划尽快推动国会批准立法,给予券商一年时间过渡期做到重新合规。
 
澳联邦财政收入与金融服务部长奥德耶(Kelly O’Dwyer)今日表示,政府承诺对金融系统全面盘查,改革措施就是为了提升对衍生品相关客户资金的保护力度,增强投资者对金融系统信赖与信心。“这将确保在授权券商破产的情况下,零售性客户利益得到更好保护。比如破产的BBY”。
 
《澳华财经在线》先前报道,BBY Limited去年五月宣告进入破产程序,后被查出客户账户资金缺口总额高达1700万澳元。经清算方KPMG调查,认定一些过往交易已经超出正常业务范围,或已导致客户账户亏损,并且BBY部分客户账户的对账单存在错误和遗漏。(详见《券商BBY资金缺口巨大祸根早种 如何瞒天过海?》)
 
奥德耶部长说,本次改革经过大量咨询、讨论和协商,与行业协会等利益攸关方、澳证投委(ASIC)和澳交所(ASX)进行充分评议后确定。“政府承认,这项法案会对使用特定商业模式某些公司的运营造成颠覆和冲击,但政府的首要目的是确保零售性客户资金的安全”。
 
澳证投委ASIC专员阿默尔(Cathie Armour)对改革举措表示欢迎,“澳洲金融服务持证人从客户款项信托账户提取OTC衍生品相关资金的特例将取消。这项特例让零售性投资人面临较大的损失风险,尤其是持证人破产的情况下”。
 
根据改革措施,未来金融牌照持证人必须将零售性衍生品客户资金置于托管,“一条根本性准则是,持证人破产的情况下,客户资金仅可还予客户,不能支付给债权人”。
 
另外,本次改革授予ASIC权力,负责制定客户资金上报与对帐条例。预计新法案将在未来几个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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